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2年06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2〕54号
施行日期2002年06月1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耀县设立银川市耀州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耀县设立银川市耀州区的批复
(国函[2002]5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铜川市耀县撤县设区的请示》(陕政字[2002]13号)收悉。同意撤销耀县,设立铜川市耀州区,以原耀县的行政区域为耀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耀州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00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