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5年10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5〕89号
施行日期1995年10月0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
你部《关于1995年财政部发行外债的请示》(财国债字〔1995〕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国务院批准你部代表我国政府在国际金融市场发行政府债券8亿美元。具体发行时间、币种、利率等有关事宜,授权你部根据国际金融市场情况决定。
国 务 院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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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国务院关于同意财政部发行政府外债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8-22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5年10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5〕89号 施行日期1995年10月0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 你部《关于1995年财政部发行外债的请示》(财国债字〔1995〕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国务院批准你部代表我国政府在国际金融市场发行政府债券8亿美元。具体发行时间、币种、利率等有关事宜,授权你部根据国际金融市场情况决定。 国 务 院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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