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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务院关于组建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8-22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8年11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8〕96号

施行日期1998年11月1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1998〕96号)

国家经贸委:

你委《关于报送〈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章程〉的请示》(国经贸企改〔1998〕604号)收悉,现就组建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章程》。

二、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是国家以宝山钢铁(集团)公司为主体,吸收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和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参加组建的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后的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原宝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原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冶金)及其所属的13个企事业单位;原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山)及其全资、控股企事业单位(以上企事业单位详见附件)。

三、 同意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依法自主进行各项经营活动。

四、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组建时总经理是法定代表人。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领导成员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共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的规定执行。组建时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由国务院任命。国务院向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派出稽察特派员,对其资产运营和盈亏状况实施监督。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组建后,要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逐步进行规范。

五、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对有关企业享有资产受益权。在国家未对国有企业统一征收国有资产收益以前,对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这部分资产收益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进行结构调整。

六、 上海宝钢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列入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名单,享受《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5号)规定的各项政策;同时,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有关政策。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要抓紧制订上海宝钢集团章程,并在1999年6月底完成制定企业集团试点方案工作。

七、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的财务关系在国家财政中单列。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为实现结构调整和加快发展所需股票和债券指标、外债额度、工资总额、劳动用工等资源、物资和生产经营条件,凡属国家计划统一配置范围内的,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实行单列。

八、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原宝钢、上海冶金、梅山各企业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保持不变,上海市人民政府已实行或已承诺的优惠政策,在规范的基础上继续执行。上海冶金、梅山企业所得税,按各企业1997年实际上缴所得税为基数划转中央,中央财政全额返还给上海市,由上海市按划转基数返还给联合后的企业,用于应税企业技术改造。上海冶金和梅山应缴的所得税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其他税收缴纳关系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九、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围绕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统一规划,合理分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工艺,推动技术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

十、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要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强化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要切实做好宝钢优良资产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给予帮助。要对有关企业依照 《公司法》进行改制和规范,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十一、 需上海市人民政府支持和明确的有关政策等问题,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文加以明确。  组建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我国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政策性强,你委要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对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由你委会同有关方面协调,必要时报国务院决定。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章程》由你委根据本批复精神,作必要修改后印发。

附件: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主要成员企事业名单

国 务 院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主要成员企事业名单

一、原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全资、控股企业(46个)

1.上海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上海宝钢设备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3.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

4.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

5.上海宝钢工程建设总公司

6.上海宝钢海洋运输有限公司

7.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8.上海宝钢软件有限公司

9.上海宝钢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0.上海宝钢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11.宝山钢铁(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

12.宝钢集团宝山宾馆

13.上海宝钢资讯有限公司

14.上海宝钢设备检修有限公司

15.上海宝钢设备检测公司

16.上海宝钢运输有限公司

17.宝钢集团江西人民机械厂

18.上海宝钢斯创林技术服务部

19.宝钢南非贸易有限公司

20.宝和通商株式会社

21.宝钢欧洲贸易有限公司

22.宝钢俄罗斯贸易公司

23.中国宝钢巴西贸易有限公司

24.宝岛贸易有限公司

25.中国宝钢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

26.中国宝钢美洲贸易有限公司

27.中国宝钢法国贸易有限公司

28.宝运企业有限公司

29.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1.宝钢东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2.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33.北仑钢铁发展有限公司

34.上海新华钢铁有限公司

35.南通宝钢新日制钢有限公司

36.南通宝钢实业有限公司

37.宝钢集团常州钢铁厂

38.宝钢集团南京轧钢总厂

39.宝钢集团鲁宝钢管厂

40.宝钢集团上海联合公司

41.宝金企业有限公司

42.宝德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43.宝矿国际有限公司

44.宝力有限公司

45.上海宝钢益昌薄板有限公司

46.上海宝钢益昌镀锡板有限公司

二、原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有关所属企事业单位(13个)

1.上海第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上海二钢有限公司

3.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上海五钢(集团)有限公司

5.上海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6.上海第三冷轧带钢厂

7.上海碳素厂

8.上海钢铁研究所

9.上海冶金设计研究院

10.上海钢铁工艺技术研究所

11.上海冶金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12.上海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13.上海冶金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原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28个)

1.上海梅山钢铁有限公司

2.上海梅山集团(南京)矿业有限公司

3.上海梅山集团进出口公司

4.上海梅山贸易开发公司

5.上海梅山集团设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6.上海梅山新产业开发总公司

7.上海梅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8.上海梅山公房资产经营公司

9.上海梅山金苑市政园林工程公司

10.上海梅山冶金公司浦东储运分公司

11.上海梅山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上海梅山集团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3.上海梅山集团梅星实业有限公司

14.上海梅山高乐士经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5.上海梅山集团劳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6.香港海波有限公司

17.上海史梯尔工贸公司

18.上海梅发实业有限公司

19.上海梅达综合服务公司

20.南京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21.上海梅山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2.上海梅山思大特园艺有限公司

23.上海梅山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4.上海梅盛运贸有限公司

25.无锡梅锡冶金化工经销公司

26.上海梅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7.上海梅山杰事杰塑料化工有限公司

28.梅山社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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