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02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温江县设立成都市温江区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8-24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2年04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2〕28号

施行日期2002年04月1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温江县设置温江区的请示》(川府[2001]75号)收悉。同意撤销温江县,设立成都市温江区,以原温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温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柳城镇。

温江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