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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拉萨航空口岸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8-24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3年06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3〕94号

施行日期1993年06月2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对外开放拉萨机场的请示》(藏政发〔1992〕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拉萨航空口岸对外开放。

二、 有关飞行航线问题,由民航总局报空军审定。

三、 拉萨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前,由国家口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对外公布。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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