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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福建武夷山航空口岸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8-30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3年09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3〕134号

施行日期1993年09月2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批准设立武夷山空港口岸的请示》(闽政〔1992〕综383号)和《关于设立武夷山航空口岸的补充请示》(闽政〔1993〕综1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武夷山航空口岸对外开放,限使用我国籍飞机飞香港航线。

二、 有关飞行航线问题,由民航总局报空军审定。

三、 武夷山航空口岸开放前,由国家口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对外公布。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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