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1年04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1〕35号
施行日期2001年04月0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2001〕3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珠海市撤销斗门县设置斗门区和金湾区的请示》(粤府〔1998〕4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斗门县,设立珠海市斗门区,斗门区辖原斗门县的井岸、白蕉、乾务、五山、斗门、上横、六乡、莲溪8个镇。区人民政府驻井岸镇。
二、 设立珠海市金湾区,金湾区辖原属珠海市香洲区的三灶、南水、小林3个镇和原斗门县的红旗、平沙2个镇。区人民政府驻三灶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00一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