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5年01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5〕1号
施行日期1985年01月0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八日《关于设立郑州海关的请示》收悉。同意设立郑州海关(厅局级),人员编制一百二十人,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逐步配备。海关所需办公、生活用房的基建投资及开办费用由你省负担。设关后的交通工具、检查仪器设备,由海关总署配备。
郑州海关的筹建工作,请直接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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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国务院关于设立郑州海关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9-03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5年01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5〕1号 施行日期1985年01月0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八日《关于设立郑州海关的请示》收悉。同意设立郑州海关(厅局级),人员编制一百二十人,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逐步配备。海关所需办公、生活用房的基建投资及开办费用由你省负担。设关后的交通工具、检查仪器设备,由海关总署配备。 郑州海关的筹建工作,请直接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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