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2年04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2〕30号
施行日期2002年04月15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
你行《关于调整部分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请示》(银发[2002]85号)收悉。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就调整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同意免去刘明康、张恩照、吴敬琏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姜建清、尚福林、李扬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