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0年09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90年09月3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家海洋局:
你局1989年6月24日《关于审定国家级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请示》(国海管字〕〔1989〕5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建立以下5处国家级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
昌黎黄金海洋自然保护区(河北省昌黎县)
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
大洋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海南省万宁县)
三亚珊瑚礁自然保护区(海南省三亚市)
南麂列岛海洋自然保护区(浙江省平阳县)
二、 上述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由国家海洋局负责建立并进行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积极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