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发文日期2016年09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人社部发〔2016〕93号
施行日期2016年09月2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局)、协作办:
姜仕坤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员,生前任中共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委书记,2016年4月12日因公出差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6岁。
姜仕坤同志26年如一日,扎根贫困地区,心系贫困群众,始终坚持奋战在扶贫攻坚第一线,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谋发展。他在晴隆县担任主要领导的6年多时间里,每年深入到乡村一线工作超过200天,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使命担当,用心用情用力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县贫困人口减少一半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翻番。他身先士卒、攻坚克难,带领全县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干部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受到全县干部群众高度赞誉。
姜仕坤同志是贫困地区党员领导干部的杰出代表,是新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模范榜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追授姜仕坤同志“全国脱贫攻坚模范”荣誉称号。
全国扶贫战线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贫困地区党员领导干部,要向姜仕坤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忠于党忠于事业的政治品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谋福祉;学习他只争朝夕、夙夜在公的敬业精神,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党员干部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在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幸福中体现人生价值;学习他真抓实干、精益求精的优良作风,踏石留印,凝心聚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学习他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淡泊名利、大公无私,用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彰显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