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9-10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8年06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98〕65号

施行日期1998年06月1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由于政府换届和机构改革,原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部分委员职务有所变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 国务院令第215号)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要相应调整。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后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席:戴相龙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副主席:刘明康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成 员:王春正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张志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张佑才 财政部副部长

尚福林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吴晓灵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陈耀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刘廷焕 中国工商银行行长

何林祥 中国农业银行行长

黄 达 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九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