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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增加泉州港石井港区作为与金门直接往来客运口岸的复函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9-12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发文日期2005年09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台函〔2005〕218号

施行日期2005年09月0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

闽政函[2005]43号悉。经商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为了扩大和便利福建沿海与台湾地区直接往来,缩短海上运输距离,原则同意将泉州港石井港区建成与金门直接往来客运口岸。石井客运口岸建设须纳入“十一·五”口岸扩大开放规划,并建成相应客运设施,设立国家口岸查验机构,经国家验收并正式批准后,方能作为对台开放客运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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