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6年09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6〕112号
施行日期1986年09月0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1986〕11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六月六日《关于通化市、浑江市设置市辖区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
一、 通化市设立东昌区(区政府驻新华大街)、二道江区(区政府驻二道江东通化街)。
二、 浑江市设立八道江区(区政府驻八道江镇)、临江区(区政府驻临江镇)、三岔子区(区政府驻孙家堡子镇)。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