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2012年05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2年05月0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
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舟山市支队罗家岙边防派出所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扎根海岛、无私奉献,忠实履行维护稳定职责,组建10余支群防群治队伍,创新推出一系列社会治安防控措施,2000年以来辖区没有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以加强群众工作为主线,推出“爱民服务流动车”、“真情黄手帕”等便民利民举措和“警官任村官”、“人口熟悉五法”等9项群众工作新方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1250余件,参加抢险救灾230余次,救助遇险群众560余人,构筑了鱼水交融的和谐警民关系;坚持兴边富民,先后引进致富项目20多个,协调解决1100余人就业,为帮助群众致富、推动海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派出所先后35次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7次,多次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被公安部表彰为“人民满意公安基层单位”、“基层基础建设示范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爱民模范集体”,2006年被浙江省政府授予“模范边防派出所”荣誉称号。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沈阳市支队启工中队牢记使命、忠诚履职,英勇善战、敢打硬仗,先后扑救各类火灾1.8万余起,参加抢险救援战斗3500余次,抢救遇险群众42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16亿余元,特别是在扑救2010年大连油库输油管线爆炸、2011年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高层建筑等重特大火灾战斗中,屡屡发挥“尖刀”作用,为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心系群众、一心为民,长期照顾孤寡老人,先后与12所中小学、24个社区、87个企业结成共建对子,累计参加社会救助3400余次,资助贫困学生325人,义务献血16万毫升,用雷锋精神抒写了爱民为民的壮丽篇章。该中队先后43次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4次、三等功7次。2009年,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忠诚可靠的模范消防中队”荣誉称号;2010年,被公安部授予“英勇善战的消防中队”荣誉称号。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舟山市支队罗家岙边防派出所“执法为民模范边防派出所”荣誉称号,授予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沈阳市支队启工中队“英勇善战的消防铁军”荣誉称号。
国务院、中央军委号召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全军指战员向罗家岙边防派出所、启工消防中队学习。学习他们忠诚于党、热爱祖国的政治本色;学习他们胸怀大局、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牢记宗旨、爱民为民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全军指战员要以他们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