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3年04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83年04月0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1983年4月4日)
国务院原则同意四川省人民政府转报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搞好重庆市综合改革试点的报告》,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告中由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和四川省、重庆市共同商定的各项改革方案、办法和建议,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四川省和重庆市尽快贯彻落实、组织实施,有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准备实施。
二、报告中提出在今年第二季度内,由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参加,到重庆帮助制订有关技术改造、军民结合、能源交通重点等建设方面的规划问题,各有关部委,尤其是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防科工委,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包括进行若干调查研究和对某些重点项目进行必要的论证等。
三、关于重庆市拟从一九八四年起试行以划分税种的办法来确定各级财政收入的问题,请财政部研究并协助重庆市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四、关于探索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的新路子问题,首先从搞好规划入手,主要是帮助重庆地区的军工企业确定一批对开发西南经济和发展全国经济有重要意义的产品,作为民品生产的方向。这方面,请国家计委和国防科工委进行准备,提出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转报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搞好重庆市综合改革试点的报告
(1983年3月22日)
送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搞好重庆市综合改革试点的报告》,请审阅。
探索军工生产民用生产相结合的新路子,是中央赋予重庆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搞活西南经济,充分发挥大三线建设作用的一项重大决策。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向是,改变军民分割、条块分割的现行管理体制,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军民结合,条块结合,统筹规划的管理体制。鉴于这个问题,涉及国务院许多部门,特别是现行军工管理体制,建议国务院指示有关部门,在重庆进行这一改革的试点工作。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项改革方案,促进以重庆为中心的经济区的尽快发展,建议在今年二季度,由国家体改委和国家计委牵头,有关部委参加,到重庆制订有关技术改造、军民结合、能源交通重点建设等方面的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搞好重庆市综合改革试点的报告
(1983年3月20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重庆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报告》的批示,三月二日到十九日,在国家体改委和四川省委负责同志主持下,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央指示、搞好重庆市综合改革试点的会议。重庆改革得到国务院各部委、省各厅局的有力支持。参加会议的有国务院二十六个部门、省二十九个部门以及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二百余人。会议采取中央、省、市三结合的形式,分部门进行了专题讨论。经过调查研究、反复酝酿和协商,共议定二十四个部门的改革方案和建议。其中多数在今年就可以实施,有些从明年起实施,少数则要积极创造实施的条件。对于会议取得的这些成果,大家都表示满意。会议中间,薄一波同志来重庆视察工作,转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重庆改革寄予的殷切希望,并对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讲了许多重要意见。
这次会议是紧密围绕组织好以重庆为中心、走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的新路、为开发西南经济服务的经济区这一目标来进行的。这是中央批示中对我们提出来的光荣任务。这样的经济区,是要把条条和块块、城市和乡村结合起来,运用经济手段,发展经济联系,形成以重庆为中心的经济网络。这对我们长期习惯于按行政部门、行政区划组织经济来说,完全是一个除旧创新的工作。本着解放思想、勇敢探索的精神,会议对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取得了一致的看法,提出了改革的若干具体措施。
一、关于计划单列和赋予重庆相当于省的经济管理权力的问题 计划单列是组织好以重庆为中心的经济区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内容。重庆是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在实行开放性政策的条件下,它的经济活动,必然要超越一个省的范围,达到广阔的区域。因此,重庆的计划就不应再是一个省辖市的计划,而应当在国家计划中单列出来。这种单列和过去的单列不同,是一个改革,是使重庆市在省的领导和扶持下,成为经济上相对的独立体,以利于重庆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开发西南经济的要求来组织自己的经济活动。根据会议的讨论,计划单列的含义是:第一,把重庆作为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计划单位,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第二,在国家计划中,对所有计划指标,包括经济、科技、社会发展计划指标,都对重庆实行单列;第三,在制定和执行计划、管理经济上,赋予重庆相当于省的权力。为了实现计划单列,会议商定:(一)从一九八四年起,在全国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商品购销和分配调拨、能源和主要物资分配调拨、外贸进出口、劳动工资、财政信贷、科学技术以及各项社会发展计划中,都对重庆市单列户头。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国家计委主管的计划,由国家计委单列,属于国务院其它部委主管的计划,由国务院其它部委单列。(二)计划上报、下达的程序是:重庆市的计划由重庆市计委和市级各主管部门直接上报国家计委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同时报送四川省计经委和省级各主管部门;国家计委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对重庆市单列计划指标,直接下达到重庆市计委和市级各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四川省计经委和省级各主管部门。计划指标的调整,也按同样程序进行。(三)不属于国家计委和国务院其他部委主管的计划,原则上由重庆市计委和市级主管部门安排,其中涉及全省综合平衡的,由省计经委或省级有关部门安排和协调。省管商品、物资的调出调入,省、市有关部门都要按商定的基数和计划执行。重庆市在省内现有的生产协作、产品配套关系,要继续保持和发展,不得随意中断。如确实需要调整时,应由省、市有关方面充分协商。涉及全国性生产布局和产供销平衡的,应征得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四)计划单列中,能源的分配调拨、主要物资和商品的分配调拨、固定资产投资、财政和信贷等指标,需要划定基数,以作为今后制定计划的依据。基数的划定,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绝大多数以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三年省下达给重庆市的计划(包括年初下达的正式计划和计划内的追补、调整)平均数为基数,财政收支按已商定的办法办理,下放的省属企业单位,按一九八三年确定的财政收支任务化转作为基数;还有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一个基数。(五)重庆市财政计划单列后,重庆市的总收入按商定的比例,一部分上交中央,一部分上交省,一部分留市。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以划分税种来确定各级的财政收入。我们拟在今年内作好准备,争取在一九八四年起试行。
二、关于利改税和改革工资奖励制度的问题 重庆综合改革涉及问题很多,首先着重搞好利改税和工资奖励制度的改革,以进一步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
以税代利是改进国家和企业关系的一项方向性改革。重庆在八十多个企业中试行三年,取得了显著效果,并且有了一定经验。会议商定,重庆市的以税代利的改革,从今年起就全面推开。全市所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都按照实现利润征收百分之五十五的所得税。企业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一部分按国家核定的留利水平留给企业,一部分以调节税的形式上交国家。为了促进企业增产增收的积极性,调节税的交税额,基数部分按核定的税率征收,增长利润部分按定比减半征收,一定三年不变,对技术改造任务大、企业留利水平又很低的少数企业,在核定留利比例时给予适当照顾。盈利的国营小型工业企业,一律按重庆市拟定的“新八级”超额累进税征收所得税,并征收一定比例的固定资金占用费(当前由于企业交纳固定资金占用费尚有困难,确定保留费种,三年内暂不征收)。划分小型工业企业很难找到一个科学的标准。根据重庆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暂按固定资产原值在五百万元以下和年利润在五十万元以下来划分;有些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在五百万元以上,但年利润在五十万元以下,也暂按小型工业企业征税。除盈利国营工业企业外,对国营商业企业、饮食服务业、县办企业以及亏损企业,也都议定了利改税办法和亏损包干、节亏分成办法。
在企业与职工关系上,关键是改革工资奖励制度,实现按劳分配,克服平均主义。改革的方向是实行以企业经营好坏和个人贡献大小为转移的浮动工资和职务工资制。会议商定,浮动工资制,包括:企业工资总额与企业经营好坏挂钩,上下浮动;职工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中的一部分随个人贡献大小,上下浮动;用企业留成中的奖励基金实行自费浮动升级。以上都可以在企业中逐步推行。职务工资或职务津贴,可选择几个企业试点。
三、关于探索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的新路子的问题 重庆市是我国常规兵器工业的主要基地之一。全市固定资产原值,军工企业占百分之十七;机床,军工企业占百分之三十一(其中大型机床占百分之四十二,精密机床占百分之三十八),工程技术人员,军工企业占百分之二十三。探索军民结合的新路子,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内容。重庆只有走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的道路,才能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出来,也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军事工业由于单纯生产军品而形成的长期任务不足的局面。近几年来,重庆嘉陵机器厂、望江机器厂等军工厂,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轻纺工业、耐用消费品工业和开发能源的需要,与市的一些工厂实行联合和协作,在不断改进军品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民品生产,既改变了企业吃不饱的状态,增加了盈利,又促进了地方企业的改造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使许多地方小企业在与他们协作配套中找到出路。重庆嘉陵、望江等厂的作法为我们探索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的新路子提供了重要经验。今后改革的方向,是改变军民分割、条块分割的现行管理体制,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军民结合、条块结合、统筹规划的管理体制。但在目前这种体制未作根本改变之前,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改革,会议商定:(一)所有军工企业,都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而有远见地确定民品生产的方向。上一些技术先进、对开发西南经济和发展全国经济有重要意义的产品。(二)民品生产任务由部和市共同协商,提出规划,纳入部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由部下达,原材料、资金等由部负责,能源和地方材料,由市组织供应。军工的富余能力和科技力量由市统一安排生产、协作和参加科技攻关、技术改造。(三)按专业化和协作的原则组织民品生产。协作配套要以经济合理为原则,尽可能就地就近组织。经济联合体要“荣誉共享,利益均沾”。(四)军工企业的铸锻、热处理、电镀、模具制造等工艺设施,计量、计算和测试手段,要实行开放,参加市组织的工艺协作,开展有偿的社会化服务。(五)要积极承担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任务和国防科技向民用转移的任务。(六)在重庆建立兵器工业部的派出机构--四川兵器工业管理局,船舶工业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重庆船舶工业公司,实行部和市双重领导,统一管理四川兵器和船舶企业的军工生产和民品生产。大家认为,实行上述改革,对于促进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是一个进步,但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尚需进一步探索。
四、关于老企业技术改造的问题 重庆是个老工业城市,不少企业设备的役龄都在五、六十年以上,少数达到八、九十年。张之洞买进的外国蒸汽机,现在仍作为轧钢的主要动力机使用。五十年代以来建设的企业的设备,技术也已陈旧。不少工厂的厂房靠支撑维持生产,随时有倒塌之虞。大家一致认为,要发挥重庆经济中心的作用,必须把老企业的技术改造放在重要位置。
老企业的技术改造,当前突出的问题是筹集资金。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商定以一几条措施:(一)动员企业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机动财力和还款能力。(二)从一九八三年起,企业折旧率提高百分之零点五,一九八四年再提高百分之一。(三)上交中央的百分之三十的折旧基金,由市提出改造项目,上报中央有关部门,返还时给以照顾。(四)适当增加银行贷款额度,在现有每年一亿五千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五千至七千万元。中短期设备贷款偿还期限,由现在的三至五年改为最长不超过七年,或从计划投产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五年。同时实行差别利率,对重点改造项目和经济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项目给以优惠。利改税后,贷款在税前归还,少数自有资金少而又急需改造的企业,应给予照顾。(五)经人民银行同意,企业的折旧基金和其它用于改造的资金,可通过银行信托方式,按行业调剂使用,在统一规划下对所属企业轮流进行改造。保证资金所有权不变,并按银行存款利率实行有偿使用。(六)贷款改造项目由银行聘请专家进行论证,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还款期限长短,由银行决定并承担责任。今年就选择几个项目试点。(七)积极引进国外的设备、技术,银行在外汇贷款上给以支持和优惠。
进行技术改造,必须严格防止以技术改造为名,行扩建新建之实。重要改造项目都要列入计划,都要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都要经过批准,都要受银行的监督。
关于改革外贸体制,打通长江通道,发挥重庆内河外贸港口作用的问题
重庆地处内陆,远离沿海达数千公里,要使重庆繁荣起来,并能促进长江上游地区的地展,重要条件之一,就是要充分利用重庆港口和长江这条横贯我国东西的大动脉,直接开展进出口贸易,把西南三省的农副土特产品和工矿产品销出去,把国外的先进设备、技术引进来,还可采取合资经营、补偿贸易等形式来利用外资。根据中央批示精神,这次会议商定(一)从一九八三年广州春季交易会起,重庆作为口岸,单独组织代表团参加广交会,直接开展对外贸易。(二)在总的外贸体制还不能大改的前提下,先赋予重庆市相当于省的外贸权力,从一九八三年起外贸计划单列,市各外贸分公司直接与经贸部各总公司挂钩,原则上可以自营出口二、三类商品。(三)对外运输,第一步,先与武汉外运公司实行联运和联营(已达成联运协议);第二步,在可先性研究的基础上,再自组船队,开辟重庆到港澳及其它地区的班轮。(四)健全海关、银行、商品检验、动植物和卫生检疫等配套机构,积极培训外贸业务人员,为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五)重庆港务局与长江航运管理局分离,实行独立经营,平等地为所有经营船舶运输的企业服务。领导体制以交通部为主,与重庆市实行双重领导。为适应重庆内外贸易的发展,提高重庆物资进出口能力,重庆港的技术改造和新港区的开辟工作要加紧进行。规划由重庆港务管理局负责,具体建设项目,按基建程序报交通部审批,纳入国家计划。(六)目前长江运力严重不足,大量物资积压,交通部长江航运管理局确定,从今年开始,三年内分别增加运力九万三千吨、十二万吨、七万七千吨,使重庆出川的运力由一九八二年的八万三千吨,增加到一九八五年的三十七万三千吨。同时从今年二月起,恢复重庆到上海和沿海各港的直达船队。并尽量从上海港等地承运到西南的外贸进口物资。建议中央、国务院将长江上游航道的整治问题,纳入三峡电站建设的总体规划。
在进一步开发长江航运的同时,必须加强重庆铁路的改造和建设。会议商定:(一)成渝、川黔、襄渝三条铁路的电气化工程要按计划进行,争取提前建成;(二)重庆货站、客站建设列入铁道部建设项目;(三)从一九八三年四月起,每日给重庆增加出川货车三十辆。
六、关于以城市为中心合理组织商品流通,进一步搞活经济的问题 会议商定,商业流通体制按商业部提出的改革方案实行。省属商业、供销二级站下放重庆与市公司合并,同时打破固定行政供应区域、固定供应对象、固定倒扣作价的限制,实行跨地区、跨批发环节的经营和内部协商作价;除商业部规定的少数商品外,各级批发和零售企业都可向任何一个一级站、二级站和工厂直接进货。这样一个改革,对克服城乡分割、地区封锁、流通堵寒将起巨大作用,但对重庆的工业生产也将带来很大压力。重庆工业产品,尤其是日用消费品与沿海比,有不少质量低、品种少、价格高,缺乏竞争力。必须通过改革,用极大的努力去提高自己的产品质量,扩大产品品种,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同时要广泛组织各种形式的工商联营、商商联营、农商联营,采取多种经济手段,调动商业部门推销重庆产品的积极性,为重庆的工业品开拓市场。
物资供应实行以重庆为主的供应体制。除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下放的企业事业)由市供应外,现由中央各部实行物资直供的市属企业事业单位,从一九八四年起改由市统一组织供应;中央各部在渝企业事业单位(暂不含军工等八个部门和个别大型骨干企业)所需物资,从一九八四年起,采取划转指标的办法,由市就近就地组织供应,专用物资仍由中央各部供应;市属县(区)及其以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所需物资,仍由县(区)物资部门供应。供应办法,大宗物资逐步定点、定量直达供应;中转物资,在市内原则上分配指标到局,实物供应到厂,尽可能做到物资部门和企业两级设库;零星物资设网点就近就供应。同时设立物资交易中心,进行市场调节。
除上述几项主要改革措施外,会议还就科学技术、物价管理、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等方面商定若干改革措施和建议,并就冶金、煤炭、电子、化工等部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改组联合,以及新基地的开发等交换了意见。我们还打算,今后通过试点,逐步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
关于城市领导农村,实行市管县的问题,也是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这次会议没有讨论。现在重庆已经是一个拥有十二县、近一千四百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一千一百多万)的经济区,农村建设的任务很重。我们一定要加强领导,在指导思想上、组织上、领导方法上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支持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使之尽快地繁荣富裕起来,把农村的大好形势进一步发展下去。对这个问题,会后拟专门进行研究。同时,我们一定要注意控制城市人口的膨胀。加强原有城市的改造。
现在重庆进行改革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我们拟采取一面行动,一面规划的方针。已经确定的改革措施立即付诸实施,同时建议在今年二季度,由国家体改委和国家计委牵头,有关部委参加,协助我们分别对老企业的技术改造、军工生产和民品生产的结合、能源交通重点项目的建设(如毗邻重庆的贵州习水煤田的开发、成渝等三条铁路的电气化改造、火电站的建设、重庆港的改造和新港区的开辟等)三个方面进行规划,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报中央和国务院审批。
重庆市的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实现这个任务,离不开中央各部门和省各厅局的领导和支持,离不开全市一千四百万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极干部的努力。我们一定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有计划、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把改革搞好,决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