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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国务院批转农林部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9-21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78年05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78年05月2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同意农林部《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选育和推广良种,是农业增产的重要措施,是一项带根本性的基本建设。各级革命委员会都要加强对种子工作的领导,要有一名负责同志主管这项工作。要抓紧把种子公司和种子基地建立起来,把国营良种场分期分批整顿好,迅速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为尽快实现种子生产专业化、加工机械化、质量标准化和品种布局区域化,为完成粮、棉、油等项增产任务作出贡献。

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报告

建国以来,种子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各地都选育和推广了一大批优良品种。一九五七年以来,我国育成了国内外著名的水稻矮秆良种矮脚南特号、珍珠矮、广陆矮四号等,并迅速普及,增产效果十分显著。一九七三年又育成了杂交水稻,一九七五年开始用于生产,一九七七年已推广到三千多万亩,一般增产二、三成以上。小麦品种也有重大突破,先后选育推广了碧玛一号、丰产三号和泰山一、四号等抗锈高产良种,摘掉了小麦是“低产作物”的帽子;一九七0年我国又培育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八倍体小黑麦,正在高寒山区迅速推广。玉米、高粱杂交种的推广面积已占播种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左右。棉、油、糖、麻、烟等经济作物也选育、推广了一批优良品种。

但是,种子工作同加快农业发展速度的形势还很不适应;跟农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在育种速度、品种管理和种子机械等方面,差距很大。主要是:大田品种“多乱杂”;不少地方还缺少早熟、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品种;种子工作缺少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多数省、地还没有种子生产基地,县以下的种子生产基地也不健全、不够用;种子加工机械化基本上还是一个空白。必须大力加强种子工作,争取粮、棉、油等到本世纪末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具体意见如下:

一、 充分发挥现有良种的增产作用,不断选育出接班品种。

现有很多良种的增产潜力还很大,要继续积极推广。同时,对增产显著的粮、棉、油等作物的常规品种,也要大力推广。

认真搞好提纯复壮,这是提高良种种性,发挥增产潜力,延长使用年限的一项有效措施。县、社良种场,大队种子队都要建立穗行、穗系、原种圃,到一九八0年更新一次,使种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一、二级标准(例如小麦二级良种,品种纯度、种子净度不小于百分之九十七,发芽率不小于百分之九十五,水分不大于百分之十三)。要开展品种大普查,在现有品种中评选推广比较早熟、高产、抗逆性强的良种,克服“多乱杂”的现象,做到布局合理,扩大良种面积。

在积极推广现有良种的同时,不断选育出新的接班品种。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骨干作用,实行专业队伍与群选群育相结合,各省、市、自治区都要明确本地区主攻目标,采用先进技术,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全国要按经济区划,建立农作物品种资源库,做好收集、保存、整理、鉴定和利用工作。要加强重点育种单位的领导。到一九八0年,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选育出早熟、高产、优质、抗逆性强和适应性广的新品种。

二、 成立种子公司,加快良种推广速度。

根据中共中央〔1977〕49号文件关于要建立种子公司的指示,农林部成立中国种子公司。它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种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组织良种的选育、审定、繁殖和推广工作;搞好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经营面向全国的粮、棉、油、麻、绿肥等作物新品种、原种和杂交种的亲本;办理种子进出口业务;组织种子专用机械、器材、设备的试验、推广和管理(有关收购、销售仍由农机公司统一经营);收贮一部分救灾备荒良种(全国需要的备荒种子,主要的仍由商业部负责)。

中国种子公司在海南岛设立分公司。当前的任务是统一组织南繁工作,逐步做到供应各地需要在海南繁殖的新品种。分公司受地方党委和中国种子公司领导,以地方为主。

省、地、县三级种子公司,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业务工作受中国种子公司的指导。公社要加强对种子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种子公司实行不赔不赚的经营原则。所需的事业费用、流动资金、基建投资、粮油指标、劳保物资、奖售化肥、汽车、麻袋等,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地方计划和预算。

三、 建立种子生产基地,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

中央和地方各级都要根据自然区划,建立种子生产基地,把品种区域试验、示范、审定、繁殖和推广等环节连结起来,逐步实现以县为单位的统一供种体系。

中国种子公司根据需要,在适宜地区分别建立粮、棉、油、糖、麻、烟、绿肥等种子生产基地,主要繁殖为全国服务的新品种、原种、杂交种亲本和备荒良种,承担新品种的区域试验。这些基地,原则上选择现有国营良(原)种场或农场筹建,体制不变。省、地都要相应建立健全种子生产基地。

要认真办好现有的二千一百多个县国营良(原)种场(拥有二百多万亩耕地,十二万多职工),充分发挥其繁殖推广良种的骨干作用。

各级种子生产基地和良(原)种场要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创业的原则,加强经济核算,扭亏增盈。贯彻“以繁殖良种为主,适当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做到出良种、出人材、创高产。国家要给予资金和物资的支持。

四、 搞好种子机械生产,加速实现种子加工机械化。

目前,种子机械还很少,大部分种子没有精选,用种量过多,造成很大浪费。据多点试验,经过机械精选,可节约百分之二十左右。我国粮食作物常年用种量约三百亿斤,仅此一项,就可节省粮食六十亿斤。使用精选的种子,苗全、苗壮,比未精选的还可增产百分之十左右。为此,必须把种子机械生产列入一九八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规划,力争一九八0年种子精选机拥有量达到五万台。其他种子机械如烘干机、脱粒机、拌药机、装包机、恒温发芽箱、水分测定仪等,都要进行选型定型,实行“三化”。这些机械的生产都要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计划,力争多产,适应需要。

五、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各级党委要把种子工作作为农业生产的一项基本建设,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主管种子工作,把有关单位的力量统一组织起来,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种子工作。

建立全国和各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委员会由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良种场工人、劳动模范和科技人员的代表组成。负责品种审定、命名、登记,提出推广意见。未经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品种,不得随意推广。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同级种子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加强种子技术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种子管理水平。农林部委托浙江农业大学、山东农学院和西北农学院等负责培训省、地两级的种子干部;省、地两级培训县、社种子工作人员;县培训大队、生产队种子技术员。各级农业院校要逐步设立种子专业或种子课。

对种子工作有重大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要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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