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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9-25   阅读:

发文机关商务部,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商务部、科技部令2023年第2号

施行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已经2023年10月27日商务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和科技部审签,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王文涛

部长:阴和俊

2023年12月21日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

为调整完善我国技术出口管理体系,经2023年10月27日商务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和科技部审签,现决定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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