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安部令第168号
施行日期2023年10月0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关于废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3年9月13日第2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王小洪
2023年10月4日
关于废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1997年12月12日发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2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