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04年04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渔指〔2004〕29号
施行日期2004年04月1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做好农业系统统一着装整顿工作的通知》(农办发[2004]4号)精神,现就规范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着装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要以此次统一着装整顿工作为契机,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规范着装要求(见附件1),树立中国渔政的良好形象。
二、 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渔业行政执法制服制式和增加制服标志。
三、 工作服不列入渔业行政执法制服范围。
四、 任何单位不得在非定点生产企业制作渔业行政执法制服和标志(见附件2)。
附件:1﹒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着装要求
2﹒渔业行政执法制服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附件1:
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着装要求
一、着渔政制服时,应注意仪表整洁,按规定着制式衬衫,佩戴制式领带、领花、肩章,穿黑色皮鞋。
二、着装时不得披衣敞怀,不得挽袖卷裤腿。着衬衫时,下摆应扎在衣裤内。渔政制服内着毛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内衣领不得高于外衣领。不得在制服外着便服。不得浓妆或配戴首饰。
三、标志配戴说明:
(一)帽徽由罗母固定在帽墙上方。
(二)着春秋装、冬装时用硬肩章,着衬衫用软肩章;肩章波浪图形窄面向前、宽面向后,肩徽固定在硬肩章上。
(三)领花分别配戴在领子两边,英文字母与领底边平行,底部及外侧与领子缝纫线贴近。
(四)外出执行任务着春秋装、冬装时配戴蓝色帽,着夏装时配戴白色帽。
(五)着装时配戴标志领带,男性为蓝色,女性为红色。
(六)外出执行任务着夏装时使用标志皮带。
四、每年换装时间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定。
附件2:
渔业行政执法制服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宁波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爱伊美服饰有限公司
广东南海NO﹒1实业有限公司
大连碧海服装有限公司
武汉天众制服有限公司
江苏港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面料)
江苏澳洋实业集团(面料)
湖南益鑫泰麻业服装实业有限公司(面料)
北京市同乐制帽厂
天津三五二二厂(标志)
艾利特服饰有限公司(领带)
注:取消华士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渔业行政执法制服定点生产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