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财政部令第112号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2年11月11日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刘昆
2022年11月24日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落实国企改革有关要求,我部对已出台的国企改革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