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交通运输部
发文日期2021年0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9号
施行日期2021年07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决定》已于2021年7月14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1年7月1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89)交安监字72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