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10月15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关于2024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国务院办公厅拟于11月份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为增强综合督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国务院办公厅从即日起征集以下问题线索:
1. 市场准入方面。有关地方和单位是否存在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违规设定政务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要求企业自行检验、检测、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擅自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等问题。
2. 公平竞争方面。有关地方和单位是否存在未能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未经公平竞争即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出台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等问题。
3. 助企纾困方面。有关地方和单位是否存在对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频繁检查,搞异地趋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过度执法,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4. 守住兜牢民生底线方面。有关地方和单位是否存在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保障不到位,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不扎实,对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市民化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违规挪用、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等问题。
同时,听取对优化改进政府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
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如掌握以上方面的问题线索可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相关情况需实事求是、有具体细节。对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将及时转有关方面核查处理,国务院督查组将进行实地督查复核。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