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知联办〔2024〕15号
施行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总结提炼各地区在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从全国范围内选取了30个创新性强、成效较为突出、具备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三批典型案例。现印送给你们,供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中综合借鉴。
特此致函。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