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智能网联汽车在运行、服务和道路测试过程中对车辆及其周边道路设施的空间坐标、影像、点云及其属性信息等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活动。为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在智能网联汽车新业态下的适用与执行问题,自然资源部组织起草了《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传感系统安全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和《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安全处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并于2024年6月30日至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有关科研院所及专家学者、有关企业等93 家单位和个人通过回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共484条。
社会各界对于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宝贵意见,主要集中在车端数据内容要求、V2X场景安全技术要求、标准约束范围、两个标准间的术语统一等方面,我们将认真研究各项意见和建议,并最大程度地予以吸收采纳。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