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证协发〔2024〕243号
施行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各证券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部署,进一步促进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满足投资者多样化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需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控金融风险,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2、 附件1: 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备案与信息报送指引
3、 附件2 :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信息披露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