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金复〔2024〕59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1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邮储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张宣波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邮银请〔2024〕28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张宣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 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 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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