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自然资办函〔2024〕182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1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有关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矿产勘查的引领作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16号)要求,部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科技支撑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和公示,同意将29个项目列为2024年度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科技支撑项目立项清单(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请各推荐单位组织项目牵头单位编写项目任务书(附件2),任务书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任务书编写要遵循《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任务书内容与申报书内容保持一致,技术指标具备较高科学性,预期成果设置真实可靠、可验收。
二、 任务书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在2024年年底前落实经费、团队、仪器设备等保障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三、 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落实法人责任制,依据申报书和任务书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课题间的统筹与协调,确保项目研究目标和任务按期完成。
四、 项目实施过程中,推荐单位应按照自然资源部科技主管部门、部相关业务司局有关要求,以任务书为依据,对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对未落实项目实施相关保障条件、项目实施存在风险的,经评估后及时终止。项目实施结束后,自然资源部科技主管部门、部相关业务司局将组织推荐单位开展项目成果验收。
五、 请各牵头单位于10月 25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初审后的任务书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光盘)报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10-58584362,15811189156
电子邮箱:dzezhong@mail.cgs.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院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10003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