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交办运函〔2024〕170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残联,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引导绿色出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定于今年9月联合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绿色出行 公交优先”为主题,大力宣传各地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和绿色出行等方面的成就和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色出行,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 活动内容
(一)组织《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宣贯。《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出台后,交通运输部将组织有关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单位专家,围绕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要点,开展系列专家解读;组织制作公益宣传短片和宣传海报,多种形式开展法规宣传。各地要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宣贯作为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重要内容,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户外屏等各类媒介,在城市交通枢纽、场站、交通工具等广泛开展有关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举办绿色出行公益设计征集活动。组织中国交通报社等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及行业企业征集和评选优秀宣传海报作品,全面宣传绿色出行理念,展现绿色出行成效,优秀作品将推荐各地使用。指导相关运营单位在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交通运输场站等铺设公益宣传海报开展法规宣传。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校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设绿色出行专栏,推广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联动中央和地方媒体参与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定于2024年9月16日至22日,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启动活动并进行动员部署。各地要积极倡导当地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领导干部带头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创新现场宣传、公众体验、网络展示、举办绿色低碳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公交进校园、大学生绿色骑行等青年活动,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活动,提升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组织绿色出行主题宣传。集中宣传和展示一批地方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和绿色出行典型案例。组织中国交通报社结合地方特色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宣传,培育绿色出行文化,鼓励引导社会公众优先选择城市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组织“公交达人”群体线上参与和话题互动,宣传绿色出行理念。
(五)组织有关单位集中开展宣传。鼓励有关企业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新媒体开展绿色出行网上宣传,可通过绿色出行积分、碳普惠出行优惠、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形成浓厚宣传氛围。鼓励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等公共机构围绕青少年群体特点,按规定组织骑行步行主题体验活动、举办绿色出行校园讲座、开展有奖趣味问答等,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六)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落实《交通运输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扩面提质增效、交通运输新业态出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等更贴近民生实事,集中打造一批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和通学公交线路,加快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推广应用,优化站车环境,为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在内的各类群体提供安全便捷温馨的乘车环境和服务。
(七)开展安全文明绿色出行活动。持续宣传推广安全绿色出行风尚,培养公众文明交通习惯,倡导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等带头承诺礼让斑马线、践行文明驾驶理念,培育新时代交通安全文化。各地根据实际持续优化绿色出行环境,提升绿色出行覆盖度和可及性,优化公交专用道设置。促进连续成网,加强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有序开放,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努力让城市交通出行更安全、更顺畅。
(八)开展关心关爱司乘人员活动。进一步发掘宣传城市公共交通群体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播行业正能量,提升公交司乘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行业归属感。发动各级公交企业工会开展“走进心世界·公交驾驶员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活动”,关爱保护职工身心健康。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各方面支持,聚焦一线职工实际困难,推动改善工作条件,把暖心实事做到职工心坎上。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宣传主题和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统筹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宣传形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全国和地方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新媒体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不断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公交优先和绿色出行宣传氛围。
(三)做好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活动总结,梳理相关工作亮点、经验、问题和建议,并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交通运输部。
活动结束后,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公安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闫剑宇,010-65293772、65293703(传真),邮箱:bus@mot.gov.cn;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宋正林,010-66263170;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张菁,010-63098658;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 王靖静,010-68591460;共青团中央社会联络部 张婷,010-8521263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 张金,010-66580162。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