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核安函〔2024〕8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集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集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