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1963.10.10
【实施日期】 1963.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4次会议决定: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63年11月中旬在北京召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会议以前根据各人健康情况和自愿原则,可以就地或者到外地视察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6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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