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核电函〔2024〕3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压水堆核动力厂安全分析报告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安全分析报告的编写质量,我司按章节组织开展了《压水堆核动力厂安全分析报告格式和内容》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压水堆核动力厂安全分析报告格式和内容第三章(试行)》的编制。现印发给你们,供参照使用。
本技术文件适用于压水堆核动力厂,其他类型核动力厂也可参考。
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