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气科函〔2024〕4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是由中国气象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纳入中国气象局科研项目谱系,重点支持暴雨机理和监测预警、暴雨数值模式、水文气象等领域的科技攻关。我司组织全国暴雨研究中心编制了2024年度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予以发布。
一、 项目类型
基金项目设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支持强度为30—50万元,执行周期不超过3年。
2.面上和青年项目:支持强度为5—10万元,执行周期不超过2年,其中青年项目的比例不低于60%。
二、 申报条件
1.基金项目指南面向全国各级气象部门及行业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开放申报。
2.申请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同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
3.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在2025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在2025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在2025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4.同年作为申请人或参加人申请基金项目限1项。项目申请人应该满足申报查重要求,中国气象局科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不得牵头或者参与申报基金项目。
5.每个项目的参与单位(含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4家。气象部门以外的科技人员申报基金项目,须与气象部门内相关单位的正式在职科技人员合作申报。
三、 申报要求
1.申报基金项目选题应当符合基金项目指南方向。重点项目研究内容无须覆盖指南全部内容;指南未涵盖但与全国暴雨研究中心重点研究方向契合的项目,由2名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二级以上岗位专家联名书面推荐,可考虑资助。面上和青年项目根据指南方向,自由选题申报。
2.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应当由申请人按照有关填报说明和正文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中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不得是已向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4.资助基金项目成果归全国暴雨研究中心和项目承担单位共享,按照《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进行成果署名。
5.其他要求参见《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6.申请阶段报送材料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件和PDF文件(含签字、盖章页和附件材料)同时报送;基金项目批准后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不需报送)。
7.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基金项目名称命名格式:“资助类别(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申请人姓名”。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北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
张文刚 027-67847829 13971263735
岳 阳 027-67847863
气政邮:张文刚/预报处/湖北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
岳阳/预报处/湖北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
电子邮件:hubeiqixiangybc@163.com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2024年9月2日
附件:1.2024年度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
3.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专家推荐意见表(可选)
附件1
2024年度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项目
1.急流对梅雨锋暴雨强度影响机理研究
利用多源观测及再分析数据,分析2024年梅雨期急流演变特征,及其与历史典型梅雨年的差异。探讨急流、湿度锋与风垂直切变相互作用对暴雨启动的影响,研究急流与水汽梯度耦合对暴雨维持和增强的动力过程。开展水汽和风垂直切变敏感数值试验,深入解析急流强度、水汽平流与暴雨强度的关系,揭示急流对梅雨暴雨MCS激发和维持机制,构建急流强度影响暴雨落区和极端性的物理模型。
2.复杂下垫面条件对长江流域暴雨的影响及其机理研究
分析长江流域上中游地区的暴雨和极端降水事件发生、发展、演变过程中的水循环(蒸发、辐射、温度等)要素的时空变化特征,诊断分析地表水循环要素与暴雨和极端降水事件的关系。采用数值模拟和敏感性分析等方法模拟长江流域上中游地区暴雨过程,定量评估不同天气背景下复杂下垫面条件在暴雨发生、发展、消退过程中的作用,厘清陆面、水面等要素在暴雨事件中的作用,明晰暴雨预报的关键影响因子。考虑水库等人类活动的影响,改进陆面模型,探讨人类活动对暴雨过程的影响,揭示影响机理。
3.远距离台风影响内陆极端暴雨的形成机理研究
针对登陆或远距离台风外围环流影响中国内陆极端暴雨的典型事件,利用多源观测和再分析资料,结合数值敏感实验,研究台风环流与中纬度天气系统协同导致极端暴雨发生的热动力条件和水汽输送机制。剖析台风外围气流与局地地形耦合过程的抬升作用,近地边界层急流形成及其对水汽局地聚合强度机制。诊断远距离台风降水的微物理过程演变与降水发展的关系,并比较其与非台风典型暴雨过程微物理结构差异特征。进而揭示远距离台风影响内陆极端暴雨的机理。
4.X/C/S双偏振雷达组网技术与定量降水估测和临近预报方法研究
研发X/C/S波段双偏振雷达基数据多参量质量控制方法和组网技术;研究不同降水类型和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多参量垂直廓线订正方法。结合地面雨量、雨滴谱资料,研究水凝物分类和多参量多组合的定量降水估测方法。发展物理机制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的0—2小时短时强降水预警技术。
5.融合数据驱动和物理过程的短时强降水和雷暴大风分级预报方法研究
利用雷达、卫星、自动气象站等多源高分辨率观测资料及数值模式,开展短时强降水和雷暴大风的关键因子提取和分级研究。基于卷积神经网络和VIT等前沿深度学习方法,设计考虑物理过程的多频域损失函数,研发嵌入先验物理特征和数值模式偏差信息的深度学习模型。提供0—12小时逐时、1km短时强降水和雷暴大风的分级预报产品。
6.基于大数据的灾害性天气相似识别及智能分析技术研究
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针对暴雨、强对流、雨雪冰冻等高影响灾害性天气,建立包含天气、实况、灾情等各类元素的长时间序列个例库。基于深度学习,构建多要素协同的灾害天气相似识别算法。利用相似个例集合关联分析,结合地形地貌和灾情信息,通过灾害链逻辑判断,智能分析灾害性天气强度及致灾性,生成针对性、智能化的决策服务用语。
7.长江上中游秋雨异常成因分析及预测方法研究
面向长江上中游大型水库蓄水期调度需求,建立长江上中游流域的秋雨开始与结束时间、强度等指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分析影响秋雨的海温、积雪等外强迫信号,解释秋雨异常成因的物理机制,构建秋雨指标预报新模型。依托CMA-CPSv3等模式,研发秋雨期区域性强降水延伸期-次季节预报技术。
8.双偏振雷达资料在CMA-MESO 模式中的同化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具有垂直和多元相关的水凝物背景误差协方差模型,探究基于水凝物控制变量的雷达同化对暴雨天气过程热动力和微物理过程预报的影响。针对雷达观测算子和模式微物理参数化方案的不一致问题,研发包含数浓度控制变量的背景误差协方差模型及多参数型雷达观测算子,评估双偏振雷达观测误差分布特征,设计同化方案,开展双偏振雷达直接或间接同化应用研究。
9.CMA-MESO 1km云微物理参数化方案优化改进与本地化应用
利用双偏振雷达、云雷达、雨滴谱及地面稠密降水等多源观测数据,开展CMA-MESO 1km模式云微物理方案的诊断与评估,研究影响云和定量降水预报性能的关键云微物理过程以及对热动力的反馈机制;基于人工智能方法,改进和优化云微物理参数化方案中的不确定性参数及凇附、碰并、自动转换等冰相过程、与“水汽-云”作用相关的微物理过程,提升云宏微观场预报合理性及强降水的预报能力,实现CMA-MESO云微物理方案在特定区域的本地化应用。
10.环境气象模式污染源同化关键技术研究
开发自适应环境气象模式逼近的排放源动态同化反演技术,更新大气污染源清单;采用变分或Nudging方法同化地面加密观测与卫星遥感多源资料,减小因污染清单不确定性及更新周期长造成的预报误差;在同化反演方法上增加环境气象模式对大气污染物物理化学过程的定量诊断功能,厘清三维传输、局地边界层混合、化学转化、干湿沉降等关键理化过程对大气污染物浓度变化的影响贡献,有效提升环境气象数值预报的综合性能。
11.风云卫星资料全天空同化关键技术研究
利用风云极轨和静止等多源卫星资料,结合观测资料、地理信息和气象预报等数据,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卫星遥感及数据同化非线性偏差订正研究;发展静止卫星和极轨卫星多波段云雨区辐射率同化技术,构建适用于云雨区强非线性相关的背景误差协方差估计算法;针对典型暴雨天气过程开展风云卫星资料同化应用研究。
12.实况与预报降水(QPE/QPF)协同驱动流域洪涝无缝监测与预报技术研究
基于分布式水文模型,研究流域降水误差和不确定性对径流和洪水风险识别的影响,发展降水预报降尺度和误差订正技术;研究不同空间尺度下,水文地理参数化及次网格参数化方案对分布式水文模型模拟的影响;针对不同观测密度条件,优化满足流域水量平衡和能量平衡的参数算法和实时径流同化方法,以提升上下游流域层次化过程模拟的一致性;研究QPE与QPF协同驱动流域水文过程模拟技术和系统性验证评估方法,构建无缝径流监测-预报系统,并在试验流域应用示范。
13.中小流域暴雨洪涝演变机理和灾害风险临灾预警研究
针对我国典型中小流域暴雨洪涝过程,分析灾害时空演变特征与成灾机理;研究中小流域智能数字网格化无缝隙短临-短期降水预报方法;研发流域基于蓄水容量曲线的混合产流模型和先验估计参数化方案,发展灵活架构松散耦合型精细化水文模型,提出基于无缝隙短临-短期定量降水预报和分布式水文模型的中小流域灾害风险临灾预警技术,开展预报试验。
14.基于多源卫星遥感的长江流域洪涝灾害监测及预警评估
构建基于风云等卫星的长江流域重点水体水情数据集;分析流域典型洪涝灾害的降水及精细化遥感监测水域面积的时空变化特征;建立基于洪涝灾害孕灾环境和致灾因子的危险性预警和评估模型,计算危险性指数,分区域划分发生洪涝灾害的危险性等级;针对典型洪涝年份,开展洪涝灾害预警评估和结果验证。
二、面上(青年)项目
(一)暴雨机理
重点支持:复杂地形对对流触发和短时强降水分布的影响,边界层中尺度系统触发强对流的机理,不同下垫面条件下气溶胶与极端降水的相互作用。西南涡、东北冷涡等暴雨发生发展机理和精细化三维结构,梅雨锋暴雨系统关键热动力过程对锋面移动的调控机制,登陆台风多尺度作用反馈诱发局地极端暴雨的机理。暖区暴雨的多尺度因子相互作用。冷暖急转形势下暴雨的发生发展机制及变化。
(二)暴雨强对流监测与预警技术
重点支持:不同时段降水极值数据集研制与应用。强降水条件下不同技术体制雨量雨强不确定度研究与应用。X波段天气雷达、相控阵雷达、垂直观测系统等新型观测数据质量控制技术及应用。降水加强和减弱过程中雷达特征量提取及预警应用。基于GNSS和通讯基站的水汽反演技术。全天候气象卫星的对流初生识别方法。融合风云卫星和地基垂直遥感仪器的温湿度廓线产品研发。基于多源观测资料的分类强对流监测识别、0-2h预警技术、潜势预报技术研究。
(三)暴雨预报预测与灾害影响评估
重点支持:无缝隙定量降水客观预报技术研究与应用。长江流域极端降水客观分型及其预测方法。长江流域汛期极端暴雨和流域面雨量的次季节预测方法。极端旱涝事件的次季节—季节尺度可预报性来源及预测方法。面向人口、经济、交通、城市等重要承灾体,开展暴雨致灾关键因素和分场景阈值矩阵研究。开展面向交通、城市暴雨积涝等场景的暴雨灾害风险定量化预估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四)区域数值模式关键技术
重点支持:静止卫星、多波段天气雷达、云雷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等多源观测资料的同化技术及其在暴雨预报中的应用。高分辨率数值模式的云微物理、边界层等物理过程改进。大城市大涡模拟及应用。对流尺度集合预报技术。大气环境数值模式关键技术。数值模式产品在不同场景中的评估与释用技术。
(五)流域水文气象关键技术
重点支持:水文气象多尺度耦合预报方法、不确定性、水文集合预报等方面研究。流域雨-水-灾情监测、区域性洪涝、中小河流域洪水、城市内涝、山洪与地质灾害等暴雨洪涝气象风险预报、洪水演进快速模拟以及暴雨诱发的次生灾害智能预报预警等关键技术研发。面向流域气象服务的面雨量、山洪监测预警等产品研制。
(六)人工智能在气象观测与预报中应用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新技术在观测疑误数据诊断、质量控制,强降水、冰雹、雷暴大风、龙卷等灾害性天气识别、预警、预报,数值模式物理过程参数化,模式产品后处理,次季节气候预测等方向的应用。
(七)其他
聚焦暴雨相关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业务和科学技术问题,鼓励针对上述指南未覆盖的方向开展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探索研究。
三、申报要求
1.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设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重点项目支持强度为30—50万元,执行周期不超过3年;面上和青年项目支持强度为5—10万元,执行周期不超过2年,其中青年项目的比例不低于60%。
2.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在2025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在2025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在2025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同年作为申请人或参加人申请基金项目限1项。中国气象局科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暴雨开放基金项目。
3.重点项目采用指南项目申报,申报书无须全部覆盖指南要求,一个指南项目可同时资助多项具有不同技术路线的申报书,也可以空缺。面上和青年项目申报重点支持指南,但不限于指南方向。
附件2.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docx
附件预览
附件3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关于印发《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根据《中国气象局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高质量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示范省建设合作协议》,进一步提升我国暴雨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科研水平,中国气象局联合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设立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支持开展暴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为规范基金项目管理,我司组织制定了《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2024年4月22日
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气象局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高质量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示范省建设合作协议》,中国气象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设立了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以下简称暴雨开放基金)。为规范暴雨开放基金管理,促进我国暴雨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提升,提高基础性、前瞻性和引领性的科技支撑与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暴雨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高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暴雨开放基金项目为中国气象局科研项目,在中国气象局统一领导下,由全国暴雨研究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第三条暴雨开放基金项目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立项机制。
第四条暴雨开放基金项目由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暴雨相关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事业等单位承担,鼓励气象部门内外联合承担。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成立全国暴雨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审议协调暴雨开放基金的项目指南、资助项目等重要事宜,报中国气象局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全国暴雨研究中心组建暴雨开放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在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指南编制、项目评审、项目实施过程跟踪,以及项目综合绩效评价。
第七条暴雨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承担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申请人申请项目。
(二)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提供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资助项目的时间。
(四)跟踪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资助经费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办对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资助范围
第八条暴雨开放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青年)项目。重点项目主要支持中青年科研业务骨干,支持强度30—5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面上(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和业务一线科技人员,支持强度5—1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其中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的项目比例不低于面上(青年)项目总数的60%。
第九条暴雨开放基金重点支持围绕以下方向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
(一)提升暴雨、强对流机理研究水平;
(二)提升暴雨、强对流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三)提升区域数值模式暴雨预报关键技术科研能力;
(四)提升流域水文气象预报服务保障能力;
(五)其他暴雨学科发展重点科技研发任务。
第四章 立项流程
第十条暴雨开放基金项目以项目指南方式组织项目申请,项目指南应与中国气象局气象科研项目谱系、发展规划、相关工作方案衔接,全链条开展暴雨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
第十一条暴雨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同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同年作为申请人或参加人申请暴雨开放基金项目限1项。项目申请人应满足申报查重要求,中国气象局科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暴雨开放基金项目。
第十二条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基金办。
第十三条基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承担暴雨开放基金项目不予结题的。
第十四条暴雨开放基金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度,评审方式为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环节,其中通讯评审专家一般不少于3人,会议评审专家一般不少于7人。
第十五条为保证暴雨开放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评审专家须遵守以下回避原则:
(一)当年申请项目的申请人(含项目参与人)不得作为当年度的项目评审专家。
(二)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须回避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申请项目评审。
第十六条评审专家对申请项目应当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通讯评审意见超过半数不同意资助的不予参加会议评审;会议评审专家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不予资助。
第十七条管委会根据基金办评审结果做出项目资助决定。
第十八条对业务服务需求迫切的关键核心技术,设立指令性项目。由管委会提出立项需求,由基金办形成指南建议,定向委托优势单位承担。
第五章 组织实施与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基金办组织资助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逾期未提交项目任务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
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组织开展研究,不得随意调整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报基金办批准。基金办也可以直接做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项目负责人单位变更的。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第二十二条项目在实施周期内,应当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基金办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一般不再开展过程检查。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期满前2个月至实施期满后2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承担单位提交结题申请,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资金决算,并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单位审核后,统一提交基金办。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施期满后,基金办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项目完成质量、成果应用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等。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给出评价结果。
第二十五条基金办根据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对资助项目作出准予结题和不予结题的结论,并书面通知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发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实施期满前2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经承担单位审核后报基金办批准。
第二十七条项目负责人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办可以直接做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未按时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重要材料的。
(二)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完成结题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四)项目经费使用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终止实施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新申请或参与申请暴雨开放基金项目。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暴雨开放基金项目经费由全国暴雨研究中心统筹多元渠道资金,年度经费体量1000万元。经费使用遵循资金来源渠道有关管理规定,除科研经费以外的财政经费一律不得列支间接经费。纳入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九条基金办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分年度拨付项目研发经费,保障科研活动需要。
第三十条项目实施过程中,经费预算在额度不变的情况下确需调剂的,按以下规定调剂:
(一)设备费预算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承担单位审批。
(二)劳务费、业务费预算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第三十一条承担单位应当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
第三十二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当结合科研活动需要科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并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编报虚假预算。
(二)未对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列支与本项目任务无关的支出。
(四)未按规定执行和调剂预算、违反规定转拨项目经费。
(五)虚假承诺其他来源经费。
(六)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经费。
(七)截留、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八)设置账外账、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等。
(九)使用项目经费列支应当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
(十)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项目实施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财务、资产等管理部门协助下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项目决算,承担单位审核后报基金办。
第三十五条准予结题的项目,结余经费留归承担单位使用。承担单位应当将结余经费统筹安排用于相关研究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经费管理。不予结题、终止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原渠道退回已拨付的项目经费。
第七章 成果管理
第三十六条暴雨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等成果,应当注明得到暴雨开放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Project for Heavy Rain),第一单位须署名全国暴雨研究中心(Heavy Rainfall Research Center of China)。未标注项目资助的、第一单位未署名全国暴雨研究中心的,不得作为项目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报告。
第三十七条暴雨开放基金项目产出成果应在国家或省级气象部门进行科技成果登记,进入科技成果库。
第三十八条鼓励项目成果边研发、边应用,切实解决气象业务服务中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问题。以解决业务实际问题为目标的项目,未实现成果转化应用的,不予验收。
第三十九条暴雨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形成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四十条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任务及取得的成果,按有关规定进行密级评定、确认和保密管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基金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全国暴雨研究开放基金项目专家推荐意见表(可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