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建督罚字〔2024〕9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汪庆鹏:
2022年1月7日,马鞍山市向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博望区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石材幕墙安装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5万元。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博望区马鞍山市向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2022·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马政秘〔2022〕43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到位,未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项目监理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失察。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68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