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药监综药管函〔2024〕43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的请示》(鄂药监文〔2024〕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加聂晶、郭江红同志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的签发工作。姜红、何开勇同志不再担任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
为确保生物制品质量和安全,相关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应当持续组织做好实验室质量管理和批签发报告审核等工作,切实发挥批签发证明文件授权签字人的审核把关作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