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食品因灾困难生产主体收费减免工作的通知》(中绿标〔2023〕22号)文件要求,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减免工作联合审核机制(简称“审核组”)依规对各地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报送的绿色食品因灾困难生产主体收费减免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组审核意见,共有5家绿色食品生产主体符合因灾困难减免条件。
现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游港河水稻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家绿色食品生产主体的17个产品认证审核费和标志使用费依规实施减免(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绿色食品因灾困难生产主体收费减免名单(2024年第六批)
序号 名称 企业信息码 产品 减免情况 金额(元)
1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游港河水稻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GF430621211462 游港河再生稻米,游港河贡米,游港河香米 减免审核费及第一年使用费 17760
2 临湘市陡岭洞茶叶专业合作社 GF430682212153 临湘炒青 减免审核费及第一年使用费 7600
3 汨罗市神农茶业有限公司 GF430681150626 毛尖茶,红毛尖茶,绿茶,绿茶王 减免审核费及第一年使用费 19200
4 浏阳市施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GF430181181320 苦瓜,茄子,辣椒,黄瓜 减免审核费及第一年使用费 16160
5 长沙县金井镇鑫旺源家庭农场 GF430121170136 鑫旺源李子,鑫旺源梨子,鑫旺源脆鲜桃,鑫旺源脐橙,鑫旺源蜜桔 减第三年使用费 2320
绿色食品因灾困难生产主体收费减免名单(2024年第六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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