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海船员〔2024〕175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大连海事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大连环海海员培训中心、大连乐航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淮安市交通职业培训学校、来宾市万豪船员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蓝海梦想游艇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清远市顺发船员培训有限公司、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中新(南通)国际海事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城市交通运输学校:
经审核,大连海事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大连环海海员培训中心、大连乐航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淮安市交通职业培训学校、来宾市万豪船员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提交的关于开展船员培训业务的申请材料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决定予以许可,具体准予开展的船员培训项目及规模见附件。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蓝海梦想游艇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清远市顺发船员培训有限公司、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中新(南通)国际海事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提交的申请法人和培训地址变更等《船员培训许可证》记载事项的材料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同意所申请的变更事项,《船员培训许可证》记载的其他事项不变。
同意上海市交通学校、南京城市交通运输学校等2家单位提交的注销船员培训许可申请。
请以上获得船员培训许可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要求,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培训质量,严禁超规模、异地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