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案〔2024〕4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阿拉腾达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养殖和加工水平,进一步推动畜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加强扶持奖补政策支持
农业农村部聚焦长期困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直通车服务模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国有大行直接对接,获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截至2023年底,信贷直通车累计为330.48万个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对接服务,实现授信139.76万笔、3290.96亿元,持续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务。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优化绩效评价办法,督促指导全国农担体系有效发挥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效能,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启动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购置相关设施设备予以支持。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整合信贷直通车服务功能,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提升服务质效,协调有关部门持续推进贷款贴息试点,支持牛羊产业发展。
二、 关于提升生产加工方式
农业农村部积极搭建畜牧加工发展平台,2018—2023年,会同财政部持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1个肉牛产业集群和13个以肉牛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推进肉牛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聚焦牛羊等大宗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新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打造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壮大乡村产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 关于完善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积极支持内蒙古自治区饲草产业发展,会同财政部实施粮改饲项目,对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优质饲草给予补助,引导优化粮经饲结构,不断增强优质饲草供给。2023年,安排内蒙古自治区粮改饲资金3.4亿元,完成粮改饲面积435万亩,收储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约1461万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继续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粮改饲项目,提高优质饲草生产供应能力,促进草食家畜养殖提质增效。
四、 关于推进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涉及25大类55个小类155个品目,包含畜牧业生产所需的青(黄)饲料收获机、饲料(草)粉碎机、剪毛机、挤奶机、清粪机等。对暂不在全国补贴范围的机具,可通过专项鉴定或农机新产品试点(成套设施装备)等方式,按程序申请纳入补贴范围。此外,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明确,省级支出责任按规定履行到位且补贴资金能够满足兑付需求、不存在购机补贴兑付难和兑付慢问题的省份,可围绕农业生产急需适用、重点短板机具的推广应用,选择部分产品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补贴额测算比例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5%。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效益,加快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