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案〔2024〕3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杜志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树立大食物观助推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健全组织领导和协作机制
与传统近岸养殖相比,深远海养殖跨学科、跨行业,生产经营与行业管理更复杂,需要各有关方面通力协作。2023年,我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建立由同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深远海养殖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推进产业规范发展”。目前,我部已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2023年6月我部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全国深远海养殖发展工作会,邀请相关部委和地方渔业部门参加;2024年1月我部在京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深远海养殖发展座谈会,交流《意见》落实进展,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全年重点工作,协商分工抓好落实,共同促进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牵头加强深远海养殖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高效畅通的部门协作机制,努力破解产业发展的政策体制障碍,同时指导地方建立并落实深远海养殖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 关于建立健全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检验机制
设施检验是保障深远海养殖安全的关键。《意见》规定,“养殖工船要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按照养殖渔船进行登记。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建造要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技术要求,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制定规则进行登记”。对此,我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深远海养殖设施检验技术规则,保障各类深远海养殖设施安全。在海域使用权和深远海养殖设施抵质押贷款方面,自然资源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等要求,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维护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积极引导银行机构针对涉农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特点,拓宽农村合格抵质押品范围,大连市投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60余亿元,地方深远海养殖设施抵质押贷款正在探索中。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积极推动深远海养殖设施法定检验技术规范研究制定工作;自然资源部将继续指导监督各地依法依规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持续提升登记规范化和便利度;金融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拓宽深远海养殖相关抵质押物范围,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三、 关于大力开展科技攻关
我部高度重视深远海养殖科技创新工作。2022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部署了深远海大型养殖装备平台与智能养殖模式、北部湾陆海接力智慧渔场养殖装备与新模式等任务,开展养殖工艺研究、高效养殖作业智能控制装备创制、深远海工业化养殖装备技术体系建立、深远海封闭舱养模式构建、大型深远海养殖平台搭建等,为我国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深远海养殖技术研发支持力度,提升创新能力,助力海洋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 关于推动建立政策性保险
建立健全风险保障机制对深远海养殖发展至关重要。金融监管总局着力提升水产养殖保险覆盖面,目前我国水产养殖保险承保标的已涵盖对虾、牡蛎、鲍鱼、海带等水产品,保险责任覆盖自然灾害、疾病病害、意外事故和市场风险等;同时,积极推动沿海市县开展深远海养殖相关保险等特色海洋经济产品保险试点,广东省自2020年起将海水网箱水产品风灾指数保险纳入省级财政补贴型农险品种,由省级财政给予50%的保费补贴。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和金融监管总局继续加强政策研究,推动保险产品服务创新,丰富深远海养殖保险供给,研究构建“保防救赔”一体化服务体系,推动保险更好助力深远海养殖健康发展。
五、 关于落地落细支持发展政策
在金融服务方面,金融监管总局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授信管理措施,为深远海养殖发展积极提供金融支持。建设银行将部分优质海水养殖客户纳入农业及相关产业白名单,对名单内客户配套贷款定价授权等系列支持政策;交通银行明确信贷资源向深远海养殖领域倾斜。自然资源部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连续八年举办投融资路演,为海洋牧场建设等涉海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在土地等要素保障方面,2023年6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涉及用地审查报批、节约集约用地与资产供应、优化项目用海用岛审批程序等内容,有效提高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金融监管总局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丰富涉海金融产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完善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机制,更好助力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22日
(联系部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010-59192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