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案〔2024〕5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刘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经商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监局,现答复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坚持对食品安全领域,特别是对水产品重点品种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对食品、食品相关品及饵料等产品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强对涉及饵料、窝料产品违法违规虚假宣传行为的关注和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查处虚假宣传相关线索或违法行为。我部联合公安部于2024年7月发布农业农村部公告800号,加强了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其纳入兽用处方药管理,不得网络销售、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严禁以兽用名义取得后供人使用。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普及,我部自2021年起在1000多个县的1万余个乡镇,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6.6万余次,发放各类技术资料195万余份,其中《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74万余份,举办各类培训活动4527次,培训渔民和技术人员24万余人。同时,自2020年起,我部组织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不断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持续加大相关宣传、教育及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农兽药残留全链条治理机制。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22日
(联系部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010-5919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