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关于2024年度民航专业工程资质动态核查追加企业第二批核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08   阅读:

发文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机场司组织工作专班,依据相关法规和资质标准,对部分追加企业自查材料进行研究核定,形成本次核定结果,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8月28日前将有关情况及证明材料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行政审批大厅,收件电话:010-64091288),并于封面注明“资质核查异议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专班邮箱(电子邮箱地址:zizhihecha@caac.gov.cn)。以单位名义反馈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逾期将不予受理。

企业自查材料公示链接:

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2407/t20240710_224704.html

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2408/t20240806_224958.html

民航局机场司

2024年8月22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