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机场司组织工作专班,依据相关法规和资质标准,对部分追加企业自查材料进行研究核定,形成本次核定结果,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8月28日前将有关情况及证明材料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行政审批大厅,收件电话:010-64091288),并于封面注明“资质核查异议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专班邮箱(电子邮箱地址:zizhihecha@caac.gov.cn)。以单位名义反馈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逾期将不予受理。
企业自查材料公示链接:
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2407/t20240710_224704.html
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2408/t20240806_224958.html
民航局机场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