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案〔2024〕11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石文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湖北实施强县工程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支持湖北省建设全国现代农业基地
湖北是我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湖北省等粮食主产区支持力度,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一是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十四五”以来,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累计安排资金33.6亿元,支持湖北开展高标准农田、现代种业提升、动植物保护能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建设。二是在《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2024-2030年)》中,提出巩固提升湖北省等粮食主产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政策举措,谋划布局建设一批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湖北省支持力度,着力强化以耕地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种业等科技支撑能力,持续推进湖北省现代农业发展。
二、 关于支持湖北省建设“南方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加大建设投入,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综合配套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十四五”以来,累计安排湖北省中央资金121.69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又通过增发国债资金渠道安排湖北省资金34.6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150万亩。同时,中央财政安排湖北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4.68亿元,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湖北省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地力提升,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