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汇交发〔2024〕23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你分行符合相关条件,自2024年8月26日起成为银行间外币货币市场会员,可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从事外币回购交易。请你分行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相关业务规则,履行市场义务。
特此通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0日
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