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定于9月9日至13日举办2024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以下简称竞争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公平竞争宣传倡导和文化建设,切实提升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推动公平竞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 活动主题
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
三、 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平竞争治理取得的重大成就,在全社会大力强化公平竞争理念,厚植高质量发展的公平竞争底色。
(二)集中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新做法新成效新经验,扩大公平竞争治理国内外影响力。
(三)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对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意义、实践要求、工作举措等加强政策解读,提升行政机关公平竞争意识,增强破除地方保护、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四)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2024年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强化公平竞争合规意识,加强合规建设,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企业文化;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平竞争治理,更大范围凝聚各方共识和力量,营造更加浓厚的公平竞争社会氛围。
四、 活动安排
(一)经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并择优选择,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2024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附件1),确定各类宣传活动80项,请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重点活动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主动促进本区域内政府部门、商协会、高等院校等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增进与经营主体、消费者等各方的沟通交流,持续提升公平竞争政策的辐射力。
五、 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举办竞争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扣竞争周活动主题,积极展现我国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取得的重要成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公平竞争议事协调机制作用,与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同联动、集成资源,提升竞争周整体成效。
(二)加强统筹,强化合力。竞争周使用统一的宣传口号、标识和主题海报(附件2、3),并可围绕竞争周主题因地制宜制作推广其他宣传产品,增强集中宣传效应。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推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对竞争周的宣传报道力度,共同引导全社会形成认同公平竞争、践行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方式,增强效果。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不断强化竞争周传播效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增强社会各方面对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理解和认同。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采取有效举措,积极维护良好舆论环境。
(四)周密部署,确保安全。竞争周活动各组织单位要精心安排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与当地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原则,严禁借活动名义向经营主体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请竞争周活动各组织单位及时收集汇总活动影像资料,全面总结竞争周活动成效和经验。有关活动资料请于9月16日前、活动总结请于9月23日前发送至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请有关部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渠道反馈,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总局“公文交换系统”报送)。
联系人:杜艾明 010-82260895
邮 箱:duaiming@samr.gov.cn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