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31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杨卫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等部门高度重视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19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工作的通知》,指导集体经济薄弱地区因地制宜盘活土地资源发展乡村产业。2023年5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继续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完善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政策措施,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落实资金投入保障,支持各地稳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