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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79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10   阅读: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24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杨心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强村”公司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收悉。结合我部职能,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明确要求。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踪关注地方实践探索,指导各地强化制度设计,为其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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