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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发文机关民政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10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0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2024年7月,国家药监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272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92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44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35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1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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