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30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方豪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乡村运营人才培育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建立乡村运营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委发布“农业经理人”、“农业数字化技术员”等与乡村运营相关的新职业,并将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制定颁布农业经理人等国家职业标淮,为规范从业行为和开展职业技能评价提供基本依据。指导地方根据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等,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开展培养和评价工作,帮助提高其技能水平。2023年5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对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作出相关规定。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继续加强乡村运营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 关于健全乡村运营人才评价体系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注重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健全乡村运营人才评价体系。一是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2022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原有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为八级,构建包括乡村运营人才在内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二是推进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改革。2019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等举措全面推进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三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2023年5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对农村集体经济负责人激励机制作出相关规定。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继续加强乡村运营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奖励激励机制,激发乡村振兴领域人才创新活力。
三、 关于完善乡村运营服务对接机制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各地定期开展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要求各地将清查数据及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摸清集体资源资产家底。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2023年4月,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农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建设参考》,鼓励地方探索健全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路径。三是加强乡村运营人才吸引和培育。2022年8月,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集体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建立集体经营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制度。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探索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参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