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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74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11   阅读: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23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方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权益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和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作出专门部署,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同时强调要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明确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程序和标准并建立健全成员登记备案机制,同时注重维护外嫁女的权益。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明确规定因结婚、生育等增加的人员,一般应当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此外,全国妇联还积极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制定等工作,指导地方妇联做好农村妇女集体经济成员权益保障工作。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会同全国妇联进一步健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妇女共享农村改革发展红利。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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