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汇交公告〔2024〕3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机构的申请,即日起,终止以下6家机构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的联网:
荥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四川天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芦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周至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石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蓝田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4年8月14日